长途车里面的人听到了声音,全部围观了过来,看到眼前一片狼籍,看到了那导火索,不禁群情激昂起来。
但凡内心中尚存血性和仗义的善良百姓,在那一刻,心中那份愤怒都会爆发。
报警的报警,咒骂的咒骂,甚至还有几个年轻人涌了上去,狠狠地给李明博来上那么几脚。东北人都是有血性的人,面对这样的人,如果不愤怒,如果不做出点什么,那绝对不是东北人。
要不是这个白净的青年发现了异常,要不是这个年轻人把这个歹徒制服了,得出多大的事情啊!要是把长途车波及到了,倒霉的可就是自己了。
英雄,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绝对是英雄,所有人都笑眯眯的望着杨辩。
“看这个小伙子,一看就是那种有正义的人,”
“是啊!这个小伙子多帅气啊!跟电影里的明星似的,长得那么帅气。”
“就是啊!模样真别说,还真是漂亮,以后哪家的闺女要是找到这样的一后生也真不错。”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眼前的这个男孩哦,不错。”
人们对杨辩刚刚的暴力仿佛已经不记得了,周围的人们总是有选择性遗忘一些事情,甚至是杨辩夸得好像都不是一个人了。
可怜的李明博,这个倒霉孩子,用最恶毒的眼神一直盯住杨辩,把杨辩的模样牢记心中,在无数谩骂声中被警察同志们抬上了警车。
围观的人,人人笑容满面,神采飞扬。看到警察来了,人们更是七嘴巴舌地围了上去,讲述起自己看到的事情,就好象是自己在这个事情当中起了多大的作用一样。
英雄,见义勇为的英雄。警察看杨辩的目光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对杨辩开始嘘寒问暖起来。
杨辩听着旁边的赞美,不禁心花怒放,他的嘴角形如月牙,小眼睛更是眯缝成了一条直线。终于有人不说自己是精神病了,这次好啊!打个人,过着瘾,还成英雄了。杨辩不自觉充满了骄傲,对于原主人身体中的那种热血冲动不排斥了。
杨辩现在就是一张白纸,现在只是被划上或深或浅的几笔,但是一个人的性格,本质还是不会变的,从小的英雄思想还是贯穿了杨辩的思维,杨辩以前真的不喜欢当英雄,可是,经历了这个事情以后,他有些沾沾自喜起来,对于当英雄这个事情开始有了改变。
看着眼前一大群的警官,笑呵呵地把自己这个英雄市民送到小区门口,杨辩的脸上都笑开花了,做好人还是很有乐趣的啊!
得了个称号不说,还弄个奖章,好象电视上开会时候,那些领导干部都戴着这种传说中的东西,看上去怎么都不错,和他们的那个绝对差不多。
杨辩高兴的把奖章放到了自己的背包里面,当做好东西收藏了起来。
以后出门什么的戴上,绝对打眼。杨辩的嘴角翘得老高。
对于围观群众和警察叔叔那种前呼后拥,他更是自我感觉良好,杨辩很喜欢这种融入到人群中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