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渺峰山脚下,一声黑衣打扮的朝霞颔首望向山顶,疲惫的脸上绽放出笑容。
“终于找到啦”。
朝霞于十天前出发,去寻林陆。
她发现自己对林陆真的一见钟情了,她准备加入灵鹫宫,与林陆长相厮守,日久生情。
她一路寻找着飘渺峰灵鹫宫,但奈何灵鹫宫并没什么名气,她值得御剑到一处城池,就打听一番。
终于,她昨日在光辉城打听到了这灵鹫宫的方位,于是他便马不停蹄的赶来了。
朝霞稍微整理了并不凌乱的衣襟,深气口气,迈步向山顶走去。
林陆师兄,朝霞来了。
......
林陆昨天领着老魏和李伟去往藏书阁,将他们引到他,自己这些年写的书那。
老魏两人也不用林陆招呼,自己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比如老魏拿的是《三xx的剑》,这本书是林陆花费了半个月写出来的。
林陆绝对不承认是照搬前世看过的书。
话说,异世界抄书,那叫抄吗?
这分明就是原创。
林陆见老魏二人看的津津有味,就吩咐同在藏书阁的李儒照看一二,自己回屋舍休息去了。
这一路上,可把他累惨了。
今天,林陆睡了个懒觉,他睡到日上三竿才起,起床后,自己做饭吃。
林陆现在有些怀念,在林窈家的生活了。
那真叫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跟宗门内一比,那里能称得上天堂。
不过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除了没人伺候这一点,林陆觉得其他方面,还是宗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