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穿龙袍不像太子,但其中绝对不包括钟豫。
这人是绝对适合正装的类型,身材宽阔,脊背板直,西裤突出腰线,愈发显得腿长。
偏偏这人跟好衣服有仇似的,衬衫扣子放荡不羁的解开三颗,袖子也像卷蛋卷似的撸上去,领带胡乱塞在裤兜里,露出一小截来。
白小旭以前做报告的时候,散了场也这么放松过,同事评价说像是深夜陪领导喝酒出来后醉倒路边的社畜。
同样的放松法换到钟豫身上,就是板正的皮囊遮不住摇滚魂。
这位叛逆的摇滚巨星一插嘴,大爷忽而收了骂声,露出古怪神色。
“这位大爷,您还有什么高见?”钟豫懒懒道。
大爷又一吹胡子:“……年轻人,说两句都不行吗!?”
虽然这么说,却没再继续念紧箍咒,自顾自坐回餐台,继续吃他的糖水芋头。
邱秋很高兴地把钟豫领到小桌边。
“小白,”邱秋兴致勃勃:“他是……”
钟豫捏了捏他耳垂,邱秋立刻会意要隐瞒身份,改口道:“来修锁的。”
“啊!”白小旭震惊:“我想起来了!我就说你怎么这么眼熟!你修过新闻社的门,我们打过招呼!我们还在美食节上见过!”
钟豫:“……”
钟豫万万没想到,竟然有人能蠢成这样,敬佩地嗯了一声。
“不过哪儿的锁坏了?”白小旭又茫然。
“心门的锁坏了,有人的心之眼不翼而飞。”钟豫淡淡道。
“……???”缺心眼儿的白小旭继续茫然:“不对,你俩认识?认识很久了吗?怎么认识的?”
邱秋想了想,玄奥地回答道:“因为他很香,就认识了。”
白小旭顿时一脸看变态的表情,心中尖叫鸡又开始合唱,勉勉强强才收回心神,把刚刚写写画画的纸推到桌子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