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商毅穿越以前生活的时代,经济手段实际己成为大国之间博弈的主要手段,绝大多数的事情,都可以在经济层面上来解决,根本不需要发动战争。当然在那个局势下,各国之间也不敢轻易发动战争。
当然在这个时代,仅仅只靠经济手段,能够解决的事情确实很有限,但仍然可以做为战争的一个重要辅助手段,只要是能够应用得好,还是可以发挥相当大的作用的。
因此商毅也把与蒙古通商,做为对蒙古进行管理一个重要的制约手段,一方面通商可以促进汉蒙民族之间的交流来往,进一步接近融合,加强蒙古人对帝国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另一方面也是通过贸易手段,控制蒙古的经济命脉和物资供应,当蒙古各旗都习惯了通过互市贸易的方式,来获得中原的各种物资的时候,就算再出现一二个野心家,想唆使蒙古进行反叛,也很难得到蒙古各旗的广泛支持。毕竟对绝大多数的蒙古牧民来说,并不希望打仗,因为打仗始终都是一件充满了危险的事情,弄不好就会送命,而能从打仗中收益的,永远只是少数旗主,轮到士兵身上的,总是少数。
不过帝国自身保持强大的武装威摄力量是一切的前题,否则神马经济手段、外交手段都是浮云。如果是狮孑老虎,长得肥壮到是无所谓,但如果是猪羊,过于肥大绝对不是好事。
当然各旗主使者并不知道商毅的想法,但知道帝国不仅在长城内外开设通商口,而且还允许自由通商,而在这方面,帝国比清廷开放得更宽,这也就表示,汉人的商队可以深入到蒙古各旗,兜售各种所需的商品,当然从理论上说,各旗也能派出商队,跃过长城,进入到中原内地经商,这对蒙古各旗来说,都是绝对的好消息。因为各旗的通商权大倍份都掌握在旗主的手里,一但开通商贸,也就意味着钱财滚滚而来。
因此到这个时候,各旗主才都有一些向中华帝国投降,也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坏事的想法。于是也都心脱成服的再次向商毅谢恩。
随后商毅又乘机下令,各盟的盟主在回到盟内之后,马上招集各旗会盟,一方面督促未派出使者朝见商毅的旗主,尽快派出使者到南京去,向中华帝国表示臣服,同时也宣称,如果在明年三月之前,还没有遣使入朝的旗主,帝国将视为不臣之旗,将立刻出兵征伐,绝不宽恕。
而在另一方面,也是确定以后各盟轮流出任盟主的排列秩序,交到呼和浩特的察哈尔府来,在场有三名盟主,都一一允诺,而未到场的盟主,他们的使者也都表示,一定会回去转告。
这一来,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了,结果当然是皆大欢喜,商毅也立刻下令,就在长城上设宴,招待各位旗主,同时还把福临母子三人也请,一同列席。毕竟他们也为这次收复蒙古各盟出了一些力气,而且商毅也表示,尽管这一次的功劳还不足以使他们母孑能够被释放,但也确实是有立功表现,因此在回到农场之后,将酌情给予一些奖励,在工作上也会有所照顾,干一些轻闲一点的活计。
福临母子三人听了, 也是受宠若惊, 对商毅千恩万谢。
蒙古各部归服之后,商毅又在居庸关庆贺了三天,并且还举行了一次阅兵式,而在阅兵式上,还进行了一次火枪火炮的实弹射击训练,让蒙古各旗主近距离的观察了火枪火炮的射击效果。商毅并不怕泄露火枪火炮的秘密,因为且不说现在中华军的枪炮工艺水平达到一个较高的层面,而且生产方式也己经脱离了纯手工作坊式的制作,而是规模化、模具化、部份机械化,以现在蒙古的技术水平,是根本不可能仿制得了的,就算是能仿制待出来,也不可能拼得过帝国,相反越是这样开放,也就越是让蒙古各旗主认为帝国是有恃无恐,而实力深不可测。
而就在这三天的时间里,商毅又连续收到两份其他的报告,一份是从朝鲜发来的:帝国派出的使团到达了朝鲜,正式策封李淏为朝鲜王,同时也和朝鲜签定了[中朝亲善友好条约][中朝共同安全保障条约][中朝经贸来往条约]这三个条约,不过这三个条约既可以分开分别成立,也可以统一组合成一个大的条约,被称为[中朝三约]。
当然[中朝三约]中规定的条件要比明、清两朝严格得多,按照条约內容的规定,在政治上,朝鲜正式成为中华帝国的藩属国,国王继位,以及太子的策封, 执政大臣的更换, 还有朝鲜的内政和处交等的重大事务都必须先经过中华帝国的同意,才能够进行。
在军事上,条约规定,朝鲜国内的正规军队不得超过十万人,而且朝鲜军队是用来保护本土的安全,不得对外发动战争,不得拥有、制造重型火炮、大型战船等大型攻击性武器。如果朝鲜因为战事需要而进行扩军,对外出兵,或使用大型攻击性武器,必须先通过中华帝国的同意。同时扩军规模、出兵规摸由双方协商,而大型攻击性武器只能从中华帝国购买。不过条约也规定了,一但朝鲜本土,及其附属岛屿安全受到别国侵略,或武装危胁的时候,中华帝国有义务以各种形式,保护朝鲜的安全。同时朝鲜将江华岛和釜山港租借给中华帝国驻军,以方便在有危险的时候,中华帝国在第一时间出兵保护朝鲜, 双方共同保护周围地区的安全与和平。
在经济上,朝鲜将向中华帝国全面开放义州、海州、南浦、平壤、济州、清州、全州、光州八处为通商口岸,中华帝国可以在通商口岸开设商馆、设领事进行贸易活动,并且享有外交豁免权,而且除了向朝鲜交纳三厘海关税之外,中国的商品在朝鲜国内任何地方,都无需再缴纳其他税务。
另外条约还有一个付加条件,就是持有中华帝国证明文件的欧州传教士可以在八个通商口岸进行传教活动,但必须有中国籍的传教士陪同参与。
当然[中朝三约]的签定,在朝鲜国内也不是没有反对意见,不仅是在野的洛党,就连现在执政的原党內部,也有相当一部份人反对签定这样的条约,因为这等于是将朝鲜的大部份主权都让给中国控制,长期下去,当然是对朝鲜极为不利,就是亡国灭朝,也不是不可能的。
但几位执政的大臣元斗杓、宋时烈、宋浚吉等人都十分清楚,现在朝鲜根本就没有和中华帝国讨价还价的资本,如果签定条约,朝鲜确实有可能在未来亡国,但不签条约,朝鲜却是全马上就亡国,因此孰轻孰重几个人当然分得清楚,火燎眉毛,也只能先顾眼前了。
而朝鲜王李淏也明白,签定了条约之后,至少在自已这一朝,是可以混得过去,至于子孙到了混不过去的那一天怎么办,这关自己什么事,虽然李淏并不知道法王路易十五的那句“我死之后,那管是洪水滔天” 的名言,但先顾眼前事,休管曰后难的这个道理,李淏还是懂的。
因此有国君点头,又有执政大臣赞同,就算是其他人反对也没有用了,[中朝三约]也就这样十分顺利的签定了下来。中国使团当然是满意而归,却把一大堆问题留给了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