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网>科幻>白马掠三国 > 九百一十四 强汉遗风
    毕竟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将士,也算得上高郅的嫡系了。

    虽然并州狼骑以及得承公孙瓒的精锐白马义从,都不是一开始就跟他的,但是军营中,以实力说话。

    很显然,高郅的强大实力已经得到他们的认同,再加上这段时间以来的并肩作战,同生共死的经历,也让众人对高郅的信服,达到一个极高的程度。

    在信服之后,这些一个个原本也都是纵横北地多年的汉子,于高郅的麾下,也显示出了他们一身不俗的战斗素养。

    也正是如此,将是猛将,卒是精卒,如此的汉家武力菁华,哪怕以鲜卑乌桓的甲骑之强,从一开始,就遮挡不住!

    以高郅为冲锋的箭头,几乎就是在一瞬间,鲜卑乌桓人,就被杀得人仰马翻!

    这些,自然不仅仅是高郅一个人的功劳,同样是众人的齐心协力所铸就的辉煌。

    高郅看在眼里,同样记在心头。

    领军作战,行的是至阳至刚之事,要得军心,得万众效死。

    而想要做到如臂挥指,你旗号一指,麾下义无反顾的冲锋的程度,这无疑是最为困难的一件事情。

    既然众人做到了,并且给出了一份不错的答卷,那么高郅他自然也要投桃报李。

    更何况,这些将士,值得表扬,也配得上好好休息一下。

    将白鬃马喂饱栓在树旁,高郅一个人负手而立,仰头望天。

    突然大风卷起,吹得高郅的旗号猎猎飞扬,头顶之上,乱云飞卷。

    听着耳畔不断呼啸的风声,在这一刻,高郅目光有些涣散出神。

    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天人感应,牺牲在这一次战斗中的儿郎忠魂,正为他们取得的胜利,而在欢呼呐喊!

    这就是汉家儿郎的精神啊!

    作为历史上文化发展的一个高峰时期,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对外交往日益频繁,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之一。

    汉朝给人的归属与自豪感,从来不会少。

    “汉族”之称谓也来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