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节
白城的秋天昼夜温差极大,即便阳光明媚,晴空万里,带着海腥味的湿腻北风也能把人吹得浑身发抖。
于瑾站在升旗仪式的队列里,忽然有点后悔今早没听伊红梅的劝穿上秋裤。
怎么说呢,毕竟“同龄人”都不穿,她要是穿了,好像白白年轻了一回。
要风度不要温度和宁死不穿秋裤,是这个年纪的精髓,于瑾死死的拿捏住了。
虽然冷点,但也就升旗仪式的时候冷那么一会,等到开始跑操,身体活动起来,所积攒的热度足够熬到太阳完全升起。
一千二百米跑下来,于瑾的额头上已经微微出了一层汗,感觉骨骼像被打碎重新塑造了一遍,崭新而充满力量,非常舒服痛快,甚至有种再跑一千二百米的冲动。
大多数时候,于瑾都能处在这种年轻的状态中,不过她心里有数,就像明明很冷也不穿秋裤一样,是在刻意的维持着。
也许在旁人看来,拥有少年的身体,成年的心性,是给人生开启外挂,从此高歌猛进的一桩美事,可对于瑾而言,意义却又不同。
她十七岁那会只是表面风光,活得并不如意,思虑的多,恐惧的多,每一天都担惊受怕,每一晚都辗转反侧,其中辛苦是常人无法体会的。
所以她想要由内而外的真正回到十七岁,也过一过吃饱就睡,睡醒发发呆的日子。
这样的日子说起来好像很容易实现,可成年人的习惯和思维方式早已在于瑾的大脑中根深蒂固,即便她的身体能在短时间内适应当下的生活,她的精神也不能,她依旧会在夜里失眠。
于瑾知道自己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调整,而这个年纪是最有资本肆意荒废时间的。
看谭米雪就知道了。
没事就在本子上毫无意义的涂涂画画,用整整一堂课来摆弄头发,老师布置的作业攒了一厚摞也半点不着急,没有烦恼,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没有顾虑,想发脾气就发脾气,虽然有时候挺招人烦的,但不得不承认,很令人感到羡慕。
“今天放学别乱跑,我带你去老师家。”
“知道了。”
“你中午是不是也在办公室里吃饭?”
“是啊。”
谭米雪又在数学书上粘贴纸,头也不抬的敷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