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船王不松口,一二十年这个案子也不会了结,自始至终都会有人追查。
同一时间,元朗区,月亮湾公寓。
“真没想到,这次行动会如此惨烈,豺狼都被当场打死了。”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林耀嘴上叼着烟卷,半是惆怅半是调侃的说道:“亏我一直还在防备着他,没想到他这么短命,倒在了成功的前一秒。”
“耀哥,现在豺哥死了,差佬也在到处找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啊?”刀仔如此问道。
林耀想了想,回答道:“先避避风头吧,看明天的新闻怎么说,有没有张贴我们的通缉令。如果没有,说明我们还是安的,有的话,只能离开港岛去别的地方了。”
刚从老家偷渡到港岛,除非必要,林耀并不想再换地方。
当然,这件事不取决于他,而取决于警方的调查能力。
只是从眼下来看,警方能盯上他的可能性不大。
办案是要讲证据的,此时街道上又没有摄像头,甚至连目击者都可能没有,谁能说是他带走了钱。
说他跟劫匪有关,证据呢,总不能空口白话吧?
港岛推行的是无罪辩论,只要没有确切的人证与物证,谁也不敢拿他怎么样。
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外号大富豪的强哥,在机场做下的抢劫案。
犯案后,只因为证人有次指认中,误将其他人当成了强哥指认,结果被推翻了部定罪,最终无罪释放。
由此可以,港岛法律的严谨性,他们只讲证据,从不讲猜测。
“耀哥,钱怎么办?”
刀仔目光一转,落在了放在茶几上的钱箱上。
坐在一旁,正在擦红花油的鸡心,闻声后立刻说道:“不是说好了们每人三十万港币吗?”
“是啊,可这里有二百万美元,按照8.5:1的兑换比例,相当于1700万港币,再加上我们救了,这些钱吃得下?”
林耀看向鸡心,目光中带着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