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被前后包抄了!
迷雾之后影影绰绰,尽是骑兵的身影,密密麻麻的,多到不可计数。
无羡几人背靠着背,围成了一圈,竖起了盾牌,举起了弓弩,摆出一个利于防守的圆阵,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包围圈越来越小,领队的骑着马,自迷雾之中现身。只见他四十多岁,毡帽下留着一小撮修剪整体的刘海,耳后则垂落着十来根发辫,编成了蜈蚣状。
他的目光如同苍鹰一般锐利,在无羡和朱寿的身上来回扫了一眼,像是要将他们脸上的面具看穿了一般,“谁是狼王?”
无羡将脸上的面具摘了下来,用鞑靼语答道,“我是。”
那人愣了一下,他身边的一个舞象少年更是目瞪口呆,脱口而出道,“狼王怎么可能才这么点大?”
无羡不卑不亢地答道,“大明有一句话,叫做英雄出少年。”
领头的爽朗一笑,“我乃孛儿只斤·巴图孟克,久仰狼王之名。今日一见,果然是让人刮目相看。”
朱寿再倒吸了一口气,眼前的那人竟然就是小王子——那个统一了鞑靼各部,连年入侵大明,让他如在危墙之下的人!
“只要你愿意归顺于我,我可以封你为金帐勇士,为我组建怯薛歹!”
朱寿又再倒吸了一口气,巴图孟克真是好大的手笔。
怯薛歹可是昔日成吉思汗组建的直系部队,由他亲自从功勋子弟中挑选,相当于近卫军。
凡是成为怯薛歹,皆享有超乎想象的特权。即便是其中最为普通的一名,地位也在千户之上!
最重要的是,怯薛歹不但负责可汗金帐的安全,还能分管汗廷的各种事务,参政议政。
这意味着什么?
巴图孟克对无羡,不单单是笼络了,而是给予了相当大的信任,打算重用了!
他能从在场鞑靼骑兵的眼中,看到一道道艳羡的光芒,那是一种无限向往的眼神,狂热而炽烈。
他相信,若是换成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会拒绝巴图孟克的邀请。
无羡爽朗地一笑,“想要征服雄鹰,就得拿出本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