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意是被活活饿醒的。
黑暗的洞里已经微微透着光,经过一晚上的思想斗争,她不得不被迫接受自己变成了一只毛茸茸的事实。
她探出脑袋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
晶莹的露水落到鼻尖。
带着清晨气息的寒冷让她心头一凛,目光一斜便瞥见远处覆满白雪的山尖炸开了第一道晨光。
一望无际的草原被铺上一层柔和的光辉,须臾间,沉寂的高原被唤醒,一派生机勃勃。
两只羚羊从她眼前经过,停在不远处啃食着肥美的草叶,阳光下无比惬意舒适,好似在品尝的是极致的美味。
看的林意肚子又咕咕叫了起来,她一辈子也没有料到有朝一日会眼馋羊吃草。
可当她扯下半截青草放到嘴里嚼了嚼,苦涩的味道在舌尖晕开,呸呸两声赶紧吐了出来。
必须出去找吃的,不然会活生生被饿死。
用爪子推了个石头堵在洞口,这才放心出去觅食,她可没自信不做标记回来的时候还能找到地方。
就连她栖身的土洞都是原身刚抢来的,等她穿到这只还不知道是什么的动物身上时,刚好碰到土洞的主人——大大小小一窝旱獭集结回来。
一群和她体型快差不多大的旱獭吓得她四爪抠地,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唯一庆幸的是那群旱獭同样也被她这个不速之客吓的不轻,僵持下当机立断弃洞跑了。
以寡敌众。
所以林意判断或许自己现在算得上个狠角色。
当她直愣愣走过那两只羚羊身边时,它们停下了吃草的动作看了她一眼。
林意知道自己现在走路的姿势很蠢,但是她做了二十年的人,一朝要她用四条腿熟练走路她也做不到。
待等她跑出一段距离后,因为身体的本能,她渐渐适应了现在的这副身体,脚步也变得轻盈起来。
找了个高坡俯瞰着眼前这一片广袤的草原,目光扫过一只又一只或许可能成为腹中餐的对象。
比如正在吃草的羚羊,体型悬殊,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