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罗雁声知道什么叫做心静自然凉了。
他万分感慨地躺在凉椅上,看着宋矜在院子里忙碌的身影。
傻叉,大傻叉,你真他妈是个大傻叉。
宋矜不但成绩好,长相还没得说,就目前来看脾气还好得一批,你说你对他稍微好一点、供他读完大学,他出人头地以后少得了你好处吗?
“我不理解,我真不理解。”
罗雁声一边叹息一边摇头。
宋矜背对着罗雁声在晾衣服,手上的水泡已经被处理过,缠了厚厚一圈纱布——罗雁声非要带他去的。
听着他在喃喃自语,宋矜眸色深了一些。
罗雁声觉得,归根结底这是作者的问题。
他穿的这本书叫《我在病娇手里求生》,宋矜就是标题里的病娇本娇。
罗雁声看了个大概,前半段的描写重心都在女主和宋矜的感情推拉,可能是宋矜这个人物塑造得太过绝情,读者在评论区嗷嗷地喊换男主,结果作者还真就把男主换了,换成了一个平平无奇却老实忠厚的男人,罗雁声看到这里就弃文了。
不是真正的男主不够好,而是罗雁声从宋矜这个人物身上找到了共鸣。
在全文最后,作者补给了喜欢宋矜的读者一个人物小篆。里面描写了宋矜遇到女主之前发生关键性的事,以及用他的视角如何看待自己对女主的感情,也就是在这篇小篆里读者知道了宋矜的悲惨经历。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但尽管宋矜百般折磨和自己同名同姓的继父,罗雁声依旧无法讨厌他。
他就像另一个世界的自己,只是他们选了不同的态度面对生活。
而唯一让罗雁声觉得慰藉的是,作者在最后写给了宋矜一句话:“如果放下对继父的恨、如果没有遇见过她,你会遇到另一个喜欢的人,美好地过一辈子。”
和女主相遇是在宋矜十八岁之后,也就是说只要能让宋矜放下对原身的恨,他就可以和喜欢的人美满一辈子。
“宋矜,你过来。”罗雁声坐直身体,朝宋矜招了招手。
宋矜大概是营养没跟上,接近一米八的大个子,身形却十分萧条,像风一吹就要散架了似的。
听见罗雁声的招呼,宋矜动作迟疑了片刻。
他缓缓抬起眸子,长睫如蝉翼般颤动,清冷的目光落在手上包裹的纱布,最终还是放下手里的东西向罗雁声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