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卡夫卡伯爵领。
一名冒险者打扮的少年,安静地走在人迹罕至的石子路上。
他穿着随处可见的普通护甲,一头乱糟糟的棕色头发,似乎许多天没有洗过,脸色蜡黄,还带着明显的雀斑,眼神平静到呆滞。虽然不至于到奇丑无比的程度,但至少也是其貌不扬的级别,放在人群中,这位少年绝对是最不起眼的那种。
唯有少年背后那柄藏在行囊下的黑色的剑,似乎做工颇为精良。但从那磨损颇多,还缠着布条的剑柄来看,也不过是精良而已。
少年就这样默默地在坑坑洼洼的大道上走着,在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遥远的地平线上,终于现出了一个镇子的轮廓。
塔克镇,距离格兰之森最近的一个镇子。
那里便是少年的第一个目的地。
而与此同时,突然有一个乌漆墨黑的小脑袋,钻啊钻地从少年背上的行囊里钻了出来,然后立刻扯开了沙哑到令人全身起鸡皮疙瘩的嗓子。
“呜哇,超激动,超感动!在替我心爱的主人挡了一剑之后,没想到竟然能出来玩了!老大,我们赶紧进镇子找个酒馆,砍翻三五个不长眼的混混,顺便玩个英雄救美如何?我记得冒险小说上都是这么开头的!”乌鸦罗宾激动地叫道。
米狄很想告诉这只蠢鸟,自己已经有过整整二十年冒险经历了,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现在他想要做的,只是努力地为自己和身边的人营造一个安安稳稳的乐园而已。
但话到了嘴边,马上便被米狄咽了回去。因为他想起了黑发少女临行前慎重无比的告诫——“千万不要把自己的智商降低到罗宾的水平,否则会回不来的。”
结果,偏偏只有这只鸟么?
米狄在心中,忍不住叹了口气,然后对着已经哼哧哼哧地嘴爪并用爬到他肩膀上的乌鸦,翻了个白眼。
一人,一鸟,这就是最终前往寻找精灵王庭传承的队伍配置。
菲娜留下了。
组建隼之团这样的万人规模的军团,而且还不能让其他贵族,尤其是铁血大公爵发现,这便需要一个强有力且高瞻远瞩的领导者。
巴特兰和洛特朗虽然人老成精,却毕竟不是贵族,在这种事上隔着一层纱,等于是雾里看花。米狄的老爹英格曼伯爵若是卯足了劲,倒是能和铁血大公爵周旋周旋,只可惜,组建军团涉及到大量军事细节,这方面,英格曼伯爵便爱莫能助了。
唯一且最合适的人选,只有魔弹女王,菲娜?汉密尔顿。
所以菲娜留下了,尽管眼中带着强烈的不爽和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