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现在相信女人比男人更适合做骑兵吧?”
红莺牵着马回到了秦宇身旁,将沾着血的马刀扔给了一旁的黑熊,继续忽悠道。
“好吧,我就先给你三百个名额试一试,你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她们的马术训练好,至于胆气方面不用你管,再懦弱的女人,我都有办法让她变成毒玫瑰。”
秦宇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三百?”
红莺大喜,暗道这小子当真有魄力,是干大事儿的人,随即又道:“可咱们只有一百匹战马呀?”
“呵呵,山寨前前后后共获得了上千匹骡马和矮脚马,先将就一下吧!”
“好吧,也只能这样了,我现在就去挑两百匹最好的出来。”
“不是两百,是三百,今后女兵全部骑矮脚马。”
“什么?骑矮脚马?那这些战马呢?”红莺张大了小嘴,死死的盯着他。
“这些战马,将会配给亲卫队,到时候跟着你们一起学习马术,若我发现他们没那些女人学得好,学的快,那那些女兵就去伺候男人吧。”
秦宇背着手,斜视着她道。
“你…你…真卑鄙,那些矮脚马如何能当战马?”
红莺指着他,气得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当真是寄人篱下,处处受气。
“如何不能?
那些高大的矮脚马比蒙古马也矮不了多少,而且还更适合走山路,矮脚马驮着女人和蒙古马驮着男人也差不多。”
秦宇摆摆手,红莺当真是提醒了他,今后骑着矮脚马的女兵,追杀溃兵绝对是一把好手。
不需要她们冲锋陷阵,只需要在敌军逃跑的时候追杀,而且还能兼职救护队,就当是给每名救护队配一匹马。
打顺风仗的时候,提刀冲上去追杀,打了败仗,骑着马也好逃跑,也不至于跑不过男兵被敌方抓住。
关键是矮脚马,也就是南方本地的马,比骡子要稍微大一些,比起蒙古战马,要好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