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下去,酸甜开胃、满口留香。
也不知道她是太饿了,还是陈继做的太好吃,一碗面条她竟然吃光了。
“好吃!陈继,你怎么什么都会啊?真厉害,太佩服了!”
她可做不出来这么好吃的面。
陈继坐在她对面,神情有些复杂。
等她吃完,才慢条斯理的说着:“以后要按时吃饭,你这样容易生病。”
徐阮棠小鸡啄米般点头,“好的。”
吃饱喝足,徐阮棠也没有着急下桌,她坐在桌前双手托腮,看着陈继慢条斯理的吃饭。
他的吃相很好,骨节分明的手指长得实在太好看。
灯光下,手上那道疤痕也很显眼。
长相英俊、事业有成、还会做饭做家务,会带孩子,关键是遇到危险还挺身而出,唐晚当时怎么就不选他?
难道陈铮比他还优秀?
徐阮棠跟他说了小宝和干妈回陈家的事,陈继只是淡淡点头,表示知道了。
“对了,我今天发现了一个新东西,你等着,我去拿!”
徐阮棠说着,起身跑进厨房。
她拿出两个搪瓷缸,给自己那杯倒了一罐可乐进去,给陈继那杯用白酒打底,再盖上一罐可乐。
可乐加白酒,她可真是活阎王啊!
喝的时候甜甜的,喝完之后颠颠的。
一口提神醒脑,两口火急火燎,三口神魂颠倒,四口长生不老。
以前她跟室友一起喝,还被隔壁寝室科普,说这两加一起会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