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劳动契约,她们更是欣喜的哭出声来。

    只见,那契约上写着:

    租人的一方不可强迫被租的一方做任何自己不想做的,违背道德的事情。

    譬如。

    老爷租人当丫鬟,想对丫鬟行不轨之事,丫鬟可拒绝并告发,老爷应赔偿丫鬟精神损失费,并且老爷将被关入地牢,情况严重者,死刑。

    另外,丫鬟在府上,若被其余男子骚扰,老爷也要负责,老爷应保证丫鬟的人身安全。

    租人的一方,应保证被租人的一日三餐,且,日结工钱,不可让被租人去敢放火杀人之事,查到直接死刑。

    一条条看下去,全是对姑娘友好的,她们去府上当丫鬟,不用再担心被人欺负而无处诉说了,也不用担心那些男子非礼她们了。

    一些想靠自己双手自力更生的姑娘,喜极而泣。

    而一些想要走捷径,想爬上老爷床是姑娘,却恨得牙痒痒。

    这不是断绝了她们飞上枝头的路吗?

    她们怎么能不恨?

    但大部分的人是接受的,毕竟,她们多了很多就业的机会,有人去劳动中心看了一圈,有不少商铺都缺人手,她们只需要找自己擅长的去做就好了。

    工钱也不低,主要是待遇比以前好了不止一星半点。

    她们做满了一定的单子,还可以在劳动中心领取奖励,奖的是银钱,且,不抽取中间商费用。

    等于是免费提供了这么一个平台给她们。

    若是每一次的东家都对她们评价很好,还可以得到什么金牌丫鬟、金牌绣娘的称号,如此,她们的身价又水涨船高,每一单的价钱也多一些,也有机会接到更多更好的单子。

    同时她们也需要具备职业素养,对她们也有一些约束。

    不可以主动去对老爷撒娇玩暧昧,绣娘那种专业性的,不可以出卖店铺的机密,不然都是严惩的。

    如此,双方的权益都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