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家关在大牢里,索要赎金也就罢了,居然还想收伙食住宿费?
就好像人家小王子愿意住在大牢里似的。
洛清清见鸿胪寺卿一脸无语的样子,禁不住冷笑,“阿史那贺确实不想去大牢,可他败了!被圣人俘获!”
“作为失败者,就要有‘我为鱼肉’的自觉!”
破财消灾,被打败了,就要赔钱,这才是正理。
为了一个所谓的“大国气度”就轻松放走宿敌,连银钱都耻于开口,这不是什么天朝上国,而是妥妥的大冤种!
洛清清表明,她宁愿背负上斤斤计较的骂名,也绝不愿意成为冤大头。
在她看来,交换一些金银财宝、牛马牲畜,虽然不足以让大虞一夜暴富,但也绝不能让自己吃太大的亏。
更重要的是,她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大虞不好惹,秦泽煜不好惹。
只有让那些人吃到了苦头,他们才会学聪明,不再轻易招惹秦泽煜。
鸿胪寺卿多年的官场历练让他形成的固有观念,并不是洛清清三言两语就能打破的。
然而,他细细品味着皇后的话,也不得不承认其中有着一定的道理。
当然,最关键的是,他们的圣人对于皇后的这番言论,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是一脸的赞许与宠溺。
这让鸿胪寺卿心中暗自嘀咕,“牝鸡司晨”这几个字,他几乎要脱口而出,却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说出来又能怎样呢?
他又不是御史台的大臣,更不是手握重权的王公宰相。
只要帝王没有意见,突厥小王子也不过是个蛮夷之国的王子,这件事情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女人说几句气话,也是可以理解的。
更何况,他还听说,帝后在潜邸之时,就是洛清清在掌管大局。
当年甚至还传出过秦泽煜是个靠女人吃饭的窝囊废的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