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一整个假期,卢枝几乎没怎么出门,也再没有见到过江为。她那天其实看见了江为发来的验证消息,但是没有回,不知道说什么,她也不想加他的微信。
至于那条狗,是叫七七的吧。
它已经是江为的狗了,再怎么的也不会是她的,忘掉吧。跟了江为,很幸运了,比跟着她好。
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这是卢枝活了这么些年得出的道理。
等到江为再次见到卢枝,已经是在开学之后了。
那天是周六。
宋初推开卢枝宿舍门的时候,宿舍里面空荡荡的,就只有卢枝自己一个人。
这个时候还是上午,卢枝穿着一身睡衣,蜷缩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细白的长腿暴露在空气中,白得发光。
卢枝从小就很白,晒不黑的那种。宋初至今还没看见身边比卢枝皮肤还白的人。
所有的头发被她用一个抓夹抓在了脑后,额前几缕刘海落下来,白净的小脸未施粉黛,乍这么一看,还真的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儿。
卢枝在给自己做指甲。
别看卢枝平时吊儿郎当不务正业,但是有一说一,指甲做的是真的不错。宋初觉得就算是有一天卢枝吃不上饭了,也能靠着给别人做指甲挣钱,最起码饿不死。
卢枝今天做的是纯黑色的指甲,还做了个荧光绿的法式边,这次难得的没有做那么长。
这种色彩太跳跃的款式对于宋初这种保守型的是不理解的。但是也不妨碍是真的好看。
宋初随便拉过一个椅子坐下,看着正低头涂最后一遍封层的卢枝。
“你发消息叫我来什么事?”她刚刚起床就看见了卢枝给她发的消息,收拾了一下就过来了。
卢枝将刚刚做好指甲的手放在灯里烤,另一只已经做好指甲的手伸手将夹在脑后的抓夹拿了下来。头发瞬间披散下来,散落在肩头。
“陪我去做个头发。”
“做头发?你头发不是挺好的?”
卢枝的头发很好了,颜色发型和发质都不错。